法規類型
【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
文號
10385689400
發文日期
2014/12/11
主旨
函轉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有關增設昇降機之建案,是否須依「臺北市基地開發排入雨水下水道逕流量標準」送審疑義乙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內容
*北市都建字第10385689400號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1日 函轉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有關增設昇降機之建案,是否須依「臺北市基地開發排入雨水下水道逕流量標準」送審疑義乙案,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說明: 一、 依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103年12月3日北市工水下字第10366194600號函辦理。 二、 依前開號函說明,爾後建造執照案件為增設昇降機者,且增設之昇降機間及昇降機道於各層面積不得超過12平方公尺及昇降機道面積不得超過6平方公尺條件下。為配合本市推動老舊低樓層建築增設無障礙電梯之政策,及考量增設不影響雨水下水道排放量等因素,同意免送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進行「臺北市基地開發排入雨水下水道逕流量標準」審查。 三、 本案納入本局103年度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84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47號。 四、 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 正本: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彙編編號
103084
法令目錄
一.建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