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上半年度「建筑物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勘检人员培训讲习」
委托单位:内政部营建署
主办单位:台湾无障碍协会
联络人:李先生
电话:07-241-1100
传真:07-241-3053
Email:depa@dep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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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无障碍协会推广「无障碍环境」、「交通无障碍」、「医疗院所无障碍」、「公园无障碍」、「高龄无障碍」,为了传播全民无障碍的观念,培养无障碍的尖兵因此自中华民国90年起接受内政部营建署为托办理至今已举办74期,包括建筑师、土木技师、室内装潢、长照中心、政府机关、社福团体、大专院校....等至今已超过数千人,他们已成为我国推动无障碍观念的最佳种子。
我们举办「建筑物设置无障碍设施设备勘检人员培训讲习」有最强的师资,最新的无障碍法规、解决建筑物无障碍难题的替代改善方案,对于从事无障碍建设及各项工程、室内装潢有很大的帮助,今年度已开始举办讲习,共举办了台北、台中、高雄等五梯次,欢迎各界菁英及民众尽速报名。
一、受训场次、日期:
第75梯次(台北场):
开班日期:107年3月29、3月30日(星期四.五)两天 上课地点:中国文化大学推广教育部 大新馆 数位演讲厅 (台北市中正区延平南路127号4楼)
讲师阵容:陈政雄建筑师、柯贤诚帮工程司、刘金钟理事长、王武烈建筑师、杨档严建筑师
第76梯次(高雄场):
开班日期:107年4月12、13日(星期四.五)两天
上课地点:国立科学工艺博物馆 南馆S105阶梯教室(高雄市三民区九如一路 797 号)
讲师阵容:金桐理事长、王武烈建筑师、傅昭睿副处长、陈淑玲建筑师、陈政雄建筑师
第77梯次(台中场):
开班日期:107年4月26、27日(星期四.五)两天
上课地点:台中世界贸易中心 301会议室(台中市西屯区天保街60号3楼)
讲师阵容:陈淑玲建筑师、陈政雄建筑师、傅昭睿副处长、王武烈建筑师、金桐理事长
第78梯次 (全家便利商店专班.不对外开放)
开班日期:107年5月3、4日(星期四.五)两天
上课地点:全家总部办公大楼(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61号7F)
讲师阵容:杨文件严建筑师、柯贤诚帮工程司、陈政雄建筑师、王武烈建筑师、陈淑玲建筑师
第79梯次(台北场):
开班日期:107年5月31、6月1日(星期四.五)两天
上课地点:中国文化大学推广教育部 大新馆 4楼数位演讲厅(台北市中正区延平南路127号4楼)
讲师阵容:陈淑玲建筑师、柯贤诚帮工程司、陈政雄理事长、王武烈建筑师、杨档严建筑师
参训人员:每场至多180名。(依报名顺序,额满截止)
课程总时数为12小时。(包含1小时测验,详见课程时数表)
二、讲习对象类别及参训人员资格
(一)、直辖市、县(市)及内政部指定之特设主管建筑机关之建管人员、社政人员、公共建筑物行动不便者使用设施改善咨询及审查小组成员、开业建筑师、土木技师、结构技师、机关(学校)营缮工程人员、室内装修专业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
(二)、相关社会福利团体、长期照顾(护)机构从业人员、养老院从业人员。
(三)、专科以上学校建筑土木营建管理及相关科系毕业,从事无障碍环境规划设计及施工相关业务者。
(四)、饭店、旅馆等观光休闲从业人员。
(五)、对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及施工有需求之一般社会人士。
三、证书核发:
(一)、参加人员于讲习完毕并经测验合格,方能取得讲习合格资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核发讲习结业证书。
1) 请假时数超过3小时者。
2)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该节视同旷课,旷课时间超过2小时者。
(二)、讲习人员需亲自参训,如有代理上课情事,撤销参训资格,并不再受理报名参训。
(三)、由受托单位派员驻班督导,每节课均按座次表点名,并不时巡视上课情形,以提高讲习效果。
(四)、受训人员讲习合格者,由「内政部营建署」及「台湾无障碍协会」共同具名发给结业证书。
四、报名手续:
(一)、填具报名表(如附件),缴交最近3个月内一吋脱帽半身照片(如国民身份证照片之格式:彩色亮面、背景白色)一式3张勿自行剪裁,背面以原子笔正楷书写姓名、身份证字号。(请注意墨水全干后再迭放)
(二)、缴交国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缴交毕业证书或开业证书或服务证复印件。
(四)、缴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书。
(五)、填写具结书。
(六)、缴交汇款影印单。
(七)、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
五、注意事项: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即停止受理。
(四)各项证件如有不符规定或伪造、假借、涂改等情事者,应自负法律责任。且一经查明即取消其与本训练班所有之资格认定(包括受训资格、领证资格等),并不予退费。(五)初审核可经完成注册手续者,若经复审发现证件不合简章之规定,本班通知限期补件。若于期限内无法补齐证件者,本班将取消其受训资格,并退回学费3,000元整,报名费恕不退回,其他已完成报名手续后欲取消报名退费,均酌收300元行政业务工本费用。
(六)对已完成注册手续之学员,如因该场次报名人数未达50人以上时,该场次并入其他场次或协调其办理转班。(七)学员经录取通知上课,受训期间如有冒名顶替上课者,一经查出,撤销参训资格,并不再受理报名参训,不退还已缴交之学费。
(八)收据于上课当日领取,如有需要请事先和承办单位索取。
六、本项讲习将函请内政部纳为建筑师开业证书申请换发及研习证明文件认可。
内政部营建署认可之时数类别如下:公务人员时数建筑师积分土木技师积分都市计划积分有意申请之学员,请于报名表格上注记!
七、简章完整版请点选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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